【阅读次数: 819】 发布时间:Dec 16, 2019
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纪律(试行)
第一条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,并在指定区域就坐。
第二条 开标会议期间,参会人员不得随意走动,影响会场秩序,应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模式,不得在场内拨打或接听电话。
第三条 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场内环境卫生,爱护公共设施、设备,不得在会场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第四条 开标过程中,投标人若有异议,应先举手,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提出,不得在开标现场吵闹、滋事,干扰会议正常进行。
第五条 开标会议结束后,投标人应立即离场或到休息等候区等待,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评标区或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。
第六条 本规定由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。
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31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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